谈及“东施效颦”,了解这个典故的人,会立即想到这么个丑女形象:她捂胸皱眉,哼哟叫痛,丑陋的面貌真叫人倒胃厌食……
“东施效颦”的故事,在中国民间,在艺术家的笔下,已经流传几千年。东施,成了丑陋的代词,她的“效颦”之举,更是被人当作“不自量力、不知羞耻”的笑料。然而,我总感到,这样的评论未免有点 太不公平了。
东施之所以仿效西施,是因为她羡慕西施的美貌,也想使自己变得漂亮些而为世人所瞩目。西施绝美,吴越尽知。东施虽丑,但她毕竟也是个年轻姑娘。既然谁都承认“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”,为何东施爱美,就成了笑料、成了罪过呢?
“东施效颦”,不仅不应遭到人们的耻笑,相反,人们应当向她表示敬意。东施既想“效颦”,说明她有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貌丑,也知貌丑就不为人喜,不该轻易抛头露面。但东施不但不自暴自弃,不避己丑,不畏外嫌,还敢冒风险,在众目睽睽之下仿效西施的身姿。虽然她失败了,但她这种肯于学习美的精神和敢于学习美的勇气,实在可嘉;比那些因貌丑而终年深藏闺中以至遁身空门的人,要强的多。
所以,我们对“东施效颦”,决不应否定,更不该嘲讽。既然她有爱美的心愿,又有学美的勇气,何必硬强迫她自惭形岁呢?
由此我还想到,在现实生活中,人们之间,不只相貌有美有丑,而且,能力有强有弱,知识有多有少,水平有高有低。人的相貌丑很难改变,人的能力却可以由弱变强,知识可以由少变多,水平可以由低变高,这里需要两个条件:一是外部的支持、帮助,二是本人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并肯于向他人学习。如果对“东施效颦”式的行动不是加以支持而是硬加嘲讽的扼杀,实际就是说:弱者只能是弱者,他们力求改变弱者地位的行动,将永远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支持。
为了社会进步,“东施效颦”,无可厚非;东施精神,应当发扬光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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